心灵扭曲!1999年大同市“10·13”入室抢劫系列杀人大案侦始末

发布时间:2025-11-01 07:41  浏览量:2

1999年10月13日下午,山西省大同市城区宾西路某宿舍区,36岁的女主人张兰与10岁的大女儿李媛、2岁的小女儿李洋正在家中休息,突然门铃响起。

“谁呀?”张兰边问边走向门口。

“大嫂,开门,检修暖气的。”

再过几天就要供暖了,张兰没有怀疑就打开了防盗门。一中等身材、戴眼镜的年轻人进来向厨房走去,还不时向卧室探望。待发现家里只有母女三人时,该青年突然凶相毕露,手拿尖刀,一把勒住张兰的脖子,尖刀顶在了张兰的腰上。

见到妈妈被坏人挟持,10岁的李媛冲上来揪着歹徒的胳膊大喊:“放开我妈妈,坏蛋!”

凶残的歹徒朝李媛的前胸猛刺一刀,李媛捂着肚子倒在墙角。

张兰眼见女儿被伤,生死未卜,拼命与歹徒展开搏斗。恼羞成怒的歹徒连刺数刀将张兰杀死,又向躺在地上呻吟的李媛刺了数刀致其死亡。

这一切两岁的李洋都看到眼里,孩子被吓呆了。

歹徒翻箱倒柜,劫得4000元现金、数件金银首饰、一部手机后逃走。

2000年3月8日上午,家住大同某宾馆宿舍的宋丽独自在家休息,门外传来敲门声:“检修煤气。”

门外的应答让宋丽放心,因为最近几天她家做饭时有点煤气味,工人师傅来得正是时候。打开门后,一戴眼镜的青年走进来并随手带上门,他在厨房查看了一会,边往出走边说:“今天修不了,明天再来。”说这话时,他探头探脑向卧室看去。

确信家中只有眼前这个妇女后,他扑向宋丽,掐住她的脖子,还没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的宋丽挣扎几下便窒息了,歹徒掏出一卷宽胶带纸将昏死过去的宋丽手脚捆住,随后开始翻东西,找到6000元现金、一件飞行员皮夹克、两瓶茅台酒、九盒云烟。

歹徒怕宋丽醒过来,又找了条纱巾勒住她的脖子,直到确信死亡,之后用棉被盖住尸体,扬长而去。

2000年3月24日,在车祸中受伤的妇女刘玲正在福康里小区家中养伤,姐姐刘莲和4岁的小儿子小杰也在家中陪她。上午9时20分,刘玲想吃母亲腌制的酸菜,姐姐刘莲马上起身去了母亲家。

大约半个小时,门铃响了,小杰以为是大姨回来了,忙跑去开门。门口站着一个青年人。小杰问:“叔叔,你是谁?”

这个青年边往里走边说:“查煤气管道。”

他看到家里只有母子俩时,径直朝刘玲所在的卧室走来。他掏出一把尖刀逼住刘玲说:“拿钱来!”同时他又拿出胶带纸将刘玲手脚捆住。一直站在歹徒后边的小杰见此情景,“哇”的一声哭了起来。歹徒回头揪住小孩朝胸口连捅了两刀,小孩顿时倒地。眼见骨肉被伤,刘玲奋力坐了起来准备与歹徒拼命,歹徒恼羞成怒,用刀向刘玲身上捅去,8刀下去,刘玲惨死,歹徒又在小杰身上补了3刀。

歹徒把两具尸体放在床上,然后四处翻找东西,劫得现金6000元、首饰18件、理光照相机1台、银元5块,各类军功章3枚后逃走。

刘莲返回,叫不开门,她预感是出了事,急忙取来钥匙打开门一看,立刻被屋里的惨状惊呆了,她急忙先打120救人,又打110报警,此时已是中午。

此案发生时,大同市公安局城区分局三楼会议室里,正在召开“3·8”案件分析会。会议被一阵急促的电话铃所打断,局长朱建国得知又发生入室抢劫杀人案后,立即带领刑警大队副大队长王三虎等赶赴现场。看到现场的惨状,看到受害人的丈夫丧妻失子蹲在楼梯口痛哭的情景,朱建国这位在公安战线上滚打了20多年的老公安,也忍不住眼圈发红。

根据现场勘查发现,此案与“10·13”、“3·8”案作案手法和现场痕迹非常相似,看来又是这个恶魔干的。连续几起入室抢劫杀人案的发生,引起了大同市委、市政府,城区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的高度重视,市委政法委书记、区委书记多次听取公安分局的案情汇报,深入一线指导破案。

市公安局局长李连祺经常到分局研究案情,指挥作战。城区分局投入了大量的警力,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拉网式排查、摸底工作。

但由于歹徒作案手段狡猾毒辣,时间过去半年之久仍未突破。一时间,市民恐慌,风言风语四处流传,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像一块块重石,压得全局民警喘不过气来。

正当城区民警紧锣密鼓地侦破上述案件时,一场血案再次发生。

2000年11月6日下午5时许,家住福寓小区的王某某(女,28岁)被人在家中杀害。发案时,受害人的丈夫出去接孩子,王某独自在家。歹徒以修煤气为名敲开门后,用胶带纸将王某捆住,随手拿起一把剪刀撬开了卧室的几个抽屉拿走3000元人民币及手机、首饰等物。临走时又用剪子在王某脖子上乱刺了一气。正当此时,他听见门铃响,就从2楼窗户跳下逃离。待王的丈夫接回孩子,发现王某已倒在卧室,血流满地,他慌忙带着孩子下了楼,求邻居报了案,又将孩子送至其父母处。

待朱建国局长和公安侦察员赶到现场时,看到的是那样一个血腥的场面。王某被剪刀捅了十几下,导致流血过多死亡。

“11·6”案发当晚,朱建国局长和侦察员们顾不上休息,立即召开案情分析会,大伙一致认为,“10·13”、“3·8”、“3·24”三案与“11·6”极有可能是同一案犯所为,朱建国局长凭他多年的工作经验并根据案情果断认定,这一系列案子并非流窜犯所为,案犯一定是在大同长期居住人员。

这一推断成为以后破获此案的重大转折点。因为在“11·6”案件发生之前,一直未能排除流窜犯作案的可能。

根据案犯作案的手段,从“3·8”案发案起,曾有3条重要线索摆在公安人员的案头:

第一条线索:浑源县赵二邦有一同案犯也有用胶带纸进行抢劫杀人的方法,公安民警迅速出击,将其抓获后排除其作案可能……

第二条线索:大同市某搬家公司抢劫一案,其中一逃犯作案手段与“3·8”案手段一致,后从东北鸡西市将其抓获,结果又被排除。

第三条线索:1999年大同市破获了一起以收煤气费为由的人室抢劫团伙案,三名案犯被抓获。据交代一名绰号“黑蜘蛛”的人曾参与作案。侦查员蹲守9天,终于将“黑蜘蛛”捕获。又据“黑蜘蛛”供认出一嫌疑人,但很快也被排除。

还发生过一件可笑的插曲,有个当地的赖小子为炫耀自己的能耐,在一次公共场合喝酒时,公开对一帮狐朋狗友吹嘘,这几起大案都是他干的,这几天得到外头躲一躲,说完这话,这小子真的失踪了。刑警大队副大队长葛润发、张新商得到这一线索后紧抓不放,蹲到其老家浑源整整守了10天,将其抓了回来。这家伙一进刑警队就尿了裤子,哭丧着脸喊冤:“借我10个胆也不敢干这事啊。”经查证被否,侦查一度陷入僵局。

为了破案,市公安局还于2000年7月底,以协查通报的形式向全国公安机关通报了发生在这里的系列入室抢劫杀人案,发生过同类案件的湖南长沙、河南濮阳、山西临汾、东北牡丹江等地很快反馈回信息,并于去年8月4日在大同召开并案联席会,共同会诊案情。而在“11·6”案发后,城区警方迅速做出战略调整,把目光紧紧盯在了城区范围内。

根据汇总起来的线索和技术人员的鉴定,犯罪分子的特征逐渐显露出来:身高170左右,年龄30出头,体态较瘦,三角脸,戴眼镜,穿“森达”皮鞋。

一场大面积的排查、摸底又开始了,城区分局几乎全体民警和市局刑警支队的大部分人员都上了此案。

时间一天天过去,民警没白天没黑夜地工作,但案件仍没有发现重大线索。转眼新的一年又来了,虽然城区分局在过去一年里,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重大成绩,破案1200多起,逮捕各类犯罪分子450余人,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但这一系列抢劫杀人案没有拿下,仍像一座大山一样压得全局民警们抬不起头来。

在2001年1月份举行的城区公安分局刑侦工作会议上,朱建国局长把这一系列抢劫杀人案定为“一号”目标案件和必破案件。

提到无辜被犯罪分子杀害的妇孺,朱建国饱含热泪。他沉重地说:“保一方平安是我们做警察的职责,看着犯罪分子残杀无辜,搞得家毁人亡,民不安生,我们做警察的脸往哪搁?如果破不了案,人民养活我们又有什么用?”

听到局长的发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五中队队长吴达,这位不爱激动的老公安,忍不住走向了主席台,代表专案组全体同志表态:一定要在2001年破获此案,给全市人民一个满意的答复,给关注此案的各级领导一个满意的答复,他的表态发言赢得了全场热烈的掌声。

随着摸底、排查工作的深入进行,犯罪嫌疑人的范围一点点缩小,破案的时间虽尚未确定,但参战民警的心里明白,天道酬勤,此案必破无疑。

2001年2月21日,又一起入室抢劫案发生了。

这天上午10时左右,家住永泰小区的一位女工正在家休产假。当她出门倒垃圾时,看到2楼平台处站着一名男子,也没留意。正当她转身回屋准备关门时,门被此男子卡住了,并掏出一锯形刀相威胁。不得已,她被歹徒用胶带捆住了手脚。为了不使自己受伤害,她一方面主动取出了3000元,一方面说自己身患心脏病,以赢得歹徒同情。随后歹徒又从她家搜出10000多元人民币,扬长而去。

据事后歹徒交代,看她很老实,也很合作又有病,所以没下毒手。

“2·21”案发后,一样引起了城区公安分局的足够重视。作为专案组的主要负责人,吴达感到,此案虽与系列案没有足够的并案条件,但相似点还是很多,他的这一点想法与局领导达成共识,侦察员们全力进入了对“2·21”案的侦破,旨在为系列案寻找到突破口。

后来,“2·21”案的受害人成了吴达的主要联系人。

6月18日晚10时许,正在队里值班的吴达接到了“2·21”案受害人的电话,她讲,星期天她在西门外逛街的时候,一名男子骑着一辆轻便摩托车从她身边经过,她只看了一个侧面,觉得很像闯进她家的歹徒,她记住摩托车的牌号,问吴队长是否有查的必要。

任何蛛丝马迹都不能放过。第二天,侦查员们忙了整整一天,直到下午5时许,终于知道了骑摩托车人的名叫刘立军,住在新华街桥北。侦查员们立即赶到刘的住处,一敲门,门锁着,似乎里面没有人。3位侦查员就在周围耐心等候。

6时许,一位年轻妇女骑一辆“木兰”轻便摩托车回来,车牌号正是此号。侦查员们以派出所查户口的名义进入她家,发现屋内还有一名男子,他就是刘立军。在将其带回队里接受传唤时,他几次想跑,但都被早有防备的干警制止了。

晚7时许,刘立军被带回队里,在队里接受审讯时,一给他戴上眼镜,前来指证的“2·21”案受害人,不由地大声说:就是他!

交代了“2·21”案的情况,刘利军便低头一言不发。几个小时过去了,他只说了两句话:我完了。没想到你们这么快。

看到他心理压力这么大,吴达心里明白一定还有隐情。随即,他向上级请示搜家。刻不容缓,午夜12点,吴达和同志们赶到刘利军家,开始搜查。

首先,进人侦察员眼帘的是一双破旧的“森达”牌皮鞋。当他们搜出“3·8”案犯抢走的皮夹克,“3·24”案犯抢走的纪念章等罪证时,心中不禁一阵狂喜。接着,更多的证据出现在侦察员的面前。

同时队里也传来消息,案犯开始交代“3·8”案了。吴达立即打电话,向局领导汇报进展情况。19日凌晨6时,几乎一夜未眠的朱建国局长早早赶到了五中队队部,指示将刘利军押回分局继续审讯。

上午8时,案犯刘利军在铁的事实面前交代了“10·13”、“3·8”、“3·24”、“11·6”和“2·21”案的全部犯罪事实,同时,供出了1998年9月23日,在建设里以同样手段人室抢劫,杀死一名妇女,抢走人民币3000元,传呼一台,民国纸币等的犯罪事实,这一系列杀人案宣告破获。

刘利军,男,1968年1月13日生,34岁,原为大同铁路分局电力机务段工人,1991年因强奸未遂判刑4年,1995年被提前释放,现无业。从监狱出来后,他先跟父亲开了一家小饭店,因经营不善赔了本。后自己在桥北开了家小卖部,结果仍是赔钱。便开始入室盗窃,1999年8月,他8岁的儿子得了癌症,发病仅3个月就不治身亡。

这一系列的遭遇,尤其是儿子的去世给了他极大的打击。他觉得自己迟早也是要死的,何不抢点钱及时行乐。从此,心灵扭曲的他包了“二奶”,挥霍无度,抢劫的手段变得异常的残忍。

不久后,刘利军被依法判处死刑!